各单位:
按照黑教科规办〔2021〕13号文件《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稿)》的要求,即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,请各单位及时转达结题通知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结题材料要求:
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:(1)课题结题汇总表;(2)《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》(一式三份,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);(3)一般课题、教育厅规划课题、青年专项课题需提供专家签字的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。
结题电子汇编需提供PDF格式,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。
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,并盖单位财务章;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。
论文所发表的刊物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刊物查询截图;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(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、维普网)并提供查询截图。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,论文正文请选择“PDF打印”的方式下载;著作需提供“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”(网址:https://pdc.capub.cn/)查询的“图书详情信息”的截图。著作和论文查询,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。
校内接收时间:2023年9月27日
材料上报地点:尚德楼209室,联系人:曹淑玉。